军婚政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男方写结婚申请
男方需先写结婚申请,并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包括《结婚函调证明》等。
女方政审材料准备
女方需在《结婚函调证明》上盖章,并准备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事人签字的相关表格。
女方的政治成分和政治观念会被调查,同时也会调查家庭情况,包括家庭出身、家庭成员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等。
政审函调
由军人一方所在部队向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出政审函调,请求协助进行政审。
提交申请并审批
男方将申请和相关材料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
对于团以下干部,需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则需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婚检与领证
双方需进行婚检,并在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项目包括尿检、血液、胸透、妇科等。
完成婚检后,携带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照片等,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现役军人的配偶必须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
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通过以上流程,军婚政审可以确保双方的政治背景符合军队的要求,从而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政审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