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的填写通常遵循以下格式和步骤:
基本信息
姓名:填写当事人的姓名。
性别:填写当事人的性别。
出生日期:填写当事人的出生日期。
户口所在地:填写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声明
声明当事人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范围内,从指定的日期起至今,没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的登记记录。
证明单位
证明应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村委会、居委会等官方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以确认真实性。
日期
在证明的结尾处注明出具的日期。
未婚证明范本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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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姓名:___,性别: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户口所在地:___。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___年___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民政局名称)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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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的信息,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