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标准如下:
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
每件交纳50元。
执行金额或价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1.5%交纳。
执行金额或价额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1%交纳。
执行金额或价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0.5%交纳。
执行金额或价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按0.1%交纳。
此外,如果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执行费的缴纳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评估费用也是由被执行人负担,但实践中通常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再从财产的处置款里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申请执行人应当仔细了解相关收费标准,并在申请执行时预先交纳相应的申请执行费,以便顺利推进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