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费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收费原则
公证费由公证处依法向申请人收取。
个人不得私自收费或低标准收费。
费用通常由当事人平均负担。
存在减免原则,如特定情况下可减收或免收。
收费计算方式
证明法律行为:通常按比例收费,如0.01%、0.1%、1%等。
证明法律事实:一般按件数收费,范围在200—1000元不等。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般收费约500元左右。
特定公证事项:如提存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有特定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 (以最新参考信息为准):不动产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500—800元。
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300—400元。
票据拒绝证书:400元。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使用许可:500元。
房产公证:五十万元以下按0.3%收取,五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按0.2%收取,以此类推。
地方收费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要求撤回已受理的公证事项,可收取手续费。
对于已审查的公证事项,若申请人撤回,按照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以上信息结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数据,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