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报告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报告导语 :简要介绍报告的目的、背景以及报告的范围。
基本情况
重点事项落实情况,例如“第一议题”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企业所属行业、资产总量、组织结构等。
财务及经营管理评价
财务状况分析,包括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能力等。
企业经营业绩评价,如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重大事项揭示
反映企业或监督对象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
企业负责人业绩评价及奖惩任免建议
对企业负责人在任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监事会监督建议
提出针对企业或监督对象的监督建议,以促进改进和优化管理。
结论性意见
总结报告的主要发现,并提出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语言和格式
语言应客观、准确,避免模糊或模棱两可的描述。
报告结构应清晰,逻辑连贯,避免重复或遗漏重要信息。
审批流程
年度报告须经监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由监事会负责人审核、签署。
确保报告内容完整、评价客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详略和侧重点。报告应当基于充分的事实和数据,并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