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房产情况时,请按照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房屋所有权人
填写房屋登记簿上注明的房屋所有权人。
如果所有权人为共有,填写持房产证的所有权人,其他共有人可在附记栏中填写。
房屋坐落
填写房屋具体的地理位置,包括街道名、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室)号等。
房屋性质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商品房、房改房等。
房屋状况
登记房屋的填写“总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对于其他特定空间或构筑物,填写“其他”。
土地状况
包括“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
地号填写土地使用权证上注记的宗地地号。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填写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规划用途
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建房注册号
填写住房核准编制的各登记机构的注册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无法提供房产证,可以根据与子女同住、租房、住在养老机构、农村地区或拆迁散居等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承诺书、租房合同、养老机构证明等。
无房产信息填写
对于没有常用房产信息的情况,可以尝试联系房屋开发商、房产交易中心或物业管理公司获取信息。
如果无法获取所有权人信息,可以填写“未知”或“未提供”。
请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以免影响相关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