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后,保险理赔的步骤如下:
报案
出险后,客户应立即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保险公司内勤会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内,并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
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
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检验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客户需提供相关单证,并指导客户填列索赔单证。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进行勘查,制作事故认定书,确认事故责任。
责任认定书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应在10日内做出,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在5日内进行,然后做出认定书。
保险赔偿
若车辆存在保险,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赔付结案
保险公司在核定责任后,会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在协议达成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最终完成赔付结案。
建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确保及时报案和收集证据。
保留好所有相关单证和证据,以便在理赔过程中使用。
若对方全责,可以通过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若对方逃逸或责任不明确,则需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