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可以写“协议书”三字。
也可以写明协议书的具体名称。
订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包括双方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明确指出哪一方是甲方,哪一方是乙方。
正文
开头:说明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
主体:详细说明协议内容,包括协商目的、责任、协议的时间和期限、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货币种类需明确)、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等。
落款
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
附件(如有):
包括相关的证明文件、合同副本等。
其他(如有):
可能需要写上鉴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确保协议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并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内容,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