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房产公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申请复查
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关提出复查申请。
申请应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并详细说明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证据
申请人应提供证明房屋买卖不合法的证据,以及公证书中存在的错误和理由。
符合撤销条件
只有在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下,公证机关才会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如果公证书有其他错误,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撤销委托
如果涉及到委托代理的情况,被代理人可以取消委托,这是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原因之一。
撤销委托需要前往原做委托的公证处,并尽量收回原公证委托书。如果无法全部收回,可以将其撕毁,但无需办理撤销手续。
补正公证书
如果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格式不当,公证机关应当收回公证书,进行补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注意时效
申请人需要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否则可能因超过时效而无法撤销公证书。
法律责任
如果因为撤销委托而没有通知或没有收回原来的委托书,导致后果,申请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受托人不配合或给申请人造成损失,受托人也要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撤销房产公证需要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公证书存在错误,符合撤销条件的情况下,公证机关会依法撤销公证书。在整个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注意时效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