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或无收入而少分或不分财产。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在财产分割上应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特别是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对无过错方进行额外的照顾。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不予分割。
协议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特殊情况下的财产分割:
例如,夫妻一方死亡后的遗产分割,或一方以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情况,都有特定的分配规则。
请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上原则,并可能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精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