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利息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合同约定
如果施工方和发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垫资利息的计算方式,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垫资利息,或者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则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无约定情况
如果施工方没有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则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垫资利息。
起算时间
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通常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如果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起算时间可能为: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且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
垫资额度
垫资费通常不超过工程总预算的30%。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则具体的垫资利息起算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例如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签证款的利息起算时间。
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法律解释和合同实践,具体计算时还需参考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