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收税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查账征收
个体经营户需要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如实申报营业额,并按照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税。
定期定额征收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且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会核定其月销售额,超过一定额度(如3万元)需要缴税,不超过则免税。
核定征收
税务部门根据个体户的实际情况,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自行申报
税务部门没有核定个体户月销售额的情况下,个体户需要填写申报表,自行申报纳税。
纳税标准通常包括:
销售商品缴纳3%的增值税。
提供服务缴纳5%的营业税(营业税已退出历史,不再征收)。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
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户,一般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附加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纳税流程可能包括:
办理税务登记。
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办理储蓄扣税业务。
税务机关定期从纳税人存款账户中划转税款。
携带发票和会计账簿到税务局进行申报和缴税。
请注意,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具体税率和免税额度请以最新的税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