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证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请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
户口簿
原土地使用权凭证
土地调查报告
地籍图纸等
村委会审核
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前往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
乡镇审核
乡镇国土资源所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耕地征用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
县级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失地农民保障对象进行审核批准,并发放失地农民证明书。
发放证书
经县级领导审签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打印《被征地农民证》并发放到村、组、户。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