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怎么添加

玫瑾家庭养育 · 2024-12-28 04:25:20

添加曾用名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申请材料

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

如果有,提供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的相关证明。

《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受理,并逐级呈报审批。

提交所有准备好的材料。

审批过程

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申请材料。

审批通过后,需要交纳一定的工本费用(约十五元人民币)。

领取新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

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曾用名的添加。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流程,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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