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全称香港公共屋邨(cūn),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出租公共房屋,主要目的是为了给低收入市民提供可负担的住房。公屋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拥有业权,以低于市场租金的价格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居民。
香港公屋制度起源于二战后,当时香港人口激增,许多人因战乱涌入香港,面临居住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香港政府开始推行公屋计划,形成了独特的公屋发展模式和商业空间特征。
公屋分为两种类型:
公营租住房屋(Public Rental Housing, PRH):
这是最常见的公屋类型,以廉价租金出租给低收入市民。
公营资助出售房屋(Public Subsidized Housing, PSH):
这类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市民,通常需要一定期限的居住后才能拥有产权。
公屋在香港的住房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最近的统计,约有三分之一的香港居民居住在公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