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提车流程如下:
报案与定损
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进行查勘以固化现场证据。
责任明确后,撤离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到店进行定损。保险公司会与维修厂共同确定损失大小并谈好赔付金额,出具定损单。
选择维修地点
可以选择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或维修厂进行维修。如果选择非定损中心的修车厂,需保留对方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并将车辆送往指定修车厂,告知接待人员报案号即可离开。修车厂会与保险公司联系安排定损员前来定损修车。
支付修车费用
修好车后,需要先支付修车费用给修理厂。修理厂会提供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及发票。
提车
维修完毕后,可以与维修厂约定时间去拿车。可以自己付款也可以让保险公司直接打款给维修厂。提车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索赔
如果需要保险公司垫付费用,提供相关证件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向维修厂出示放车告知函后即可离开。待对方支付赔款后,本次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
如果对方全责但拒绝赔偿,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协助处理。在车辆检验、鉴定程序完成后,且行政部门未扣押车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车。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保险公司和维修厂的沟通,确保每一步都按照流程进行,以便顺利提车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