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绿标上路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领取绿标或未随车携带绿标
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每日6时至24时,对未领取绿标或已领绿标但未随车携带的车辆,处以100~200元罚款并记3分。
未粘贴绿标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未粘贴环保标志的,将面临罚款和记分。
未进行环保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机动车经过环保检验达到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部门应核发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达不到排放标准但不属于强制淘汰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未经过环保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将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和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
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环保检验标志
禁止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禁止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违反规定的,伪造的标志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相关人员还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
为了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处罚,建议您:
-新车在入户后90天内及时申领环保标志。
已领取绿标但未随车携带的,应随车携带。
定期进行车辆环保检验,确保车辆符合排放标准。
不要伪造或变造环保检验标志,以免受到更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