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听证会的步骤如下:
确定听证会相关人员
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和听证陈述人。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听证公告。
准备阶段
制定听证公告,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并向上级领导请示并获得同意。
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简短会议,对工作进行详细分工。
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制作席卡等。
举行阶段
由主持人主持会议,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会场纪律、陈述人的义务等。
确定陈述人的发言顺序,发言完毕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记录员要做好记录工作。
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答辩,双方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最后陈述。
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
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会议结束后
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制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注意事项:
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听证会的顺利进行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