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时限,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的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医疗期的期限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的计算
医疗期的时长可以按连续计算或累加计算,但累加时不能无限期累计,而是在一定的时间阶段内进行累加。
医疗期的条件
病休期间需要医疗终结或停工治疗终结,并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医疗期的起止时间
由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医疗期的权益
医疗期内,参保人因病不能工作,经单位和社保管理部门确认,可以享受工资保障待遇。
医疗期的设定旨在保障员工在生病期间的权益,同时兼顾企业的正常运营。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不仅是劳动者享受病假的时间,也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