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人后想要回来,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除收养关系
送养人与收养人可以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可以签订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
通过法律途径解除收养关系
如果协商不成,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允许解除收养关系。
要求支付抚养费
在没有办理正式送养和收养手续的情况下,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归亲生父母所有。亲生父母可以主张要回孩子,但必须支付对方抚养孩子的费用。
尊重孩子的意愿
如果孩子已经长大,法院在判决时会尊重孩子的意愿,考虑孩子的选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了可以作送养人的个人和组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建议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收养人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协议。
法律咨询: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
保留证据:确保保存所有与送养和收养相关的证据,包括协议、通信记录、医疗记录等。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依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