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一般犯罪: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指的是犯罪成立之日。
连续犯和继续犯:
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追诉期限内的再犯罪:
如果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追诉时效的延长:
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归案、接受侦查或审判,或公检法机关予以立案,追诉时效可能会延长。
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决定: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