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配套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配套费计算公式
配套费 = 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 × 收费标准 + 地下建筑面积(人防面积除外) × 收费标准。
费用组成
契税:购房时需缴纳的税费,根据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公共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按房屋面积的一定比例收取。
物业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或按年收取,通常按房屋面积计算。
装修押金:装修期间缴纳的押金,根据装修规模和物业规定收取。
水电燃气初装费:首次开通水电燃气所需费用,根据当地收费标准和房屋面积计算。
征收标准
中心城区(指四个街道范围,包括开发区、高铁新城):住宅55元/平方米,非住宅100元/平方米。其它乡镇:住宅30元/平方米,非住宅80元/平方米。
建设项目基建投资额计算基数×建筑面积×费率,小区项目征收费率为基建投资额的5%,零散项目征收费率为基建投资额的10.5%。
减免政策
复建房、学校可免缴配套费。
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住宅部分面积,免征配套费。
其他说明
建筑面积发生变化、规划功能用途变更的,按现行标准予以补交或按原标准退还配套费差额。
配套费非税收入应按市财政局有关缴库要求缴入相应级次国库。
建议:
具体费用计算时,需参照当地最新的政策和标准。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开工前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