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过关携带现金的限额,有以下规定:
入境香港:
根据《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内地旅客及香港本地公民入境香港时,携带现金超过 12万港币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违者将处以最高50万港币的罚款及监禁两年。
出境香港:
内地居民出境时,携带现金不超过 2万人民币或 5000美金(或等值外币)无需申报。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这个限额,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补征超限额部分进口税。
入境中国内地:
根据相关规定,入境中国内地时,携带现金不超过 2万人民币无需申报。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这个限额,需要按照相关税率补征税款。
建议:
入境香港时,建议携带的现金不超过12万港币,以避免申报和罚款的风险。
出境香港时,建议携带的现金不超过2万人民币或5000美金,并根据需要申报超出部分。
入境中国内地时,建议携带的现金不超过2万人民币,并根据需要申报超出部分。
这些规定旨在防止洗钱和税收逃避,确保跨境资金流动的合法性。建议遵守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