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市办理户口,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出生登记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
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要求其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购房入户
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常州市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
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迁入;
外市人员须具有稳定的职业(生活来源)。
提供的材料包括:
迁入人的书面申请;
房屋所有权证;
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随迁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多子女和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由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和未婚证明);
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证明。
人才引进入户
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简历、现单位、现户口所在地、随迁人员情况等);
单位申请(单位名称、注册号、住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情况,最近连续三年经营业绩和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迁入人员简介、单位意见等);
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配偶随迁的附结婚证和县以上人社及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随迁未成年子女附关系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和物业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与用人单位所签劳动合同(审原件留复印件);
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户籍证明;
填写《常州市引进人才户籍准入登记表》(一式三份);
填写《入户申请表》。
随军家属入户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租房入户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其他事项
拆迁安置小区可以办理市外迁入,需凭拆迁安置结算单或安置房屋协议等相关房屋安置证明资料。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常州微警务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最详细的办理信息,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