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纳税证明的方法如下:
准备材料
地税局开具纳税证明需要:
《XX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国税局纳税证明开具需要: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填写《开具纳税人证明申请表》(加盖公章)。
前往税务机关
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确保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网上办理
可以登录当地地税局的官方网站,在“办税服务”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填写相关表格后提交。
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进行申请,并在申报后打印明细清单。
自助办理
使用自助办税机打印完税证明。
在部分地区,可通过自助终端机直接打印个人纳税证明。
单位办理
单位作为个税明细申报户,可以逐月办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
若单位不属于明细申报户,则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报告和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
法律依据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建议:
根据个人或单位情况选择最便捷的办理方式,如网上办理或前往办税服务厅。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缺失而影响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