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的缴费基数计算方法如下:
职工缴费基数
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职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则按照实际工资计算。
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上一年度基本工资为5000元,年终奖为10000元,那么缴费基数为 (5000 × 12 + 10000) ÷ 12 = 5833.33元。
如果基本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例如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3000元(5000元的60%)。
注意
生育险的缴费基数还会受到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限制,确保缴费基数既反映个人收入水平又符合地区经济状况。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通过以上步骤和公式,可以计算出职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并进一步确定生育津贴的金额。建议职工和单位及时关注当地政策,确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