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的营业税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确定计税依据
初保业务:以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为计税依据。
储金业务:以储金的利息为计税依据,即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无赔偿奖励业务: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计税依据。
计算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 = 营业额 × 5%。
计算附加税
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可能为7%(市区)、5%(县城、镇)或1%(其他地区)。
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 = 营业税 × 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 营业税 × 2%。
注意事项
保险公司在计算营业税时,不得从保费收入中扣除无赔款奖励支出。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税法规定,税率和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