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生育险计算方式如下: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
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 / 30天 * 享受产假天数。
生育生活补助
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缴费基数
月工资介于1277.4—6387元的,公司定多少你的缴费基数就是多少。
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128天;难产的,计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其他情况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
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男职工生育津贴
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 30天 * 10天。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金额可能会因公司政策、地方政策变动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社保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