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被追尾且对方负全责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赔偿流程通常如下:
收集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辆损失维修费用清单和发票
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联系保险公司
携带上述文件直接联系追尾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赔偿内容
交强险会先行赔付,有责赔偿限额通常包括死亡伤残赔偿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
如果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由第三者责任险(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
如果还有超出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的部分,通常需要车主个人承担。
注意事项
如果事故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如果有多辆机动车造成第三人损害,且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并咨询您的保险公司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