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律师委托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编写委托书内容
明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
详细说明委托事项,包括委托的具体内容、期望的律师服务内容以及预算等。
明确委托权限,例如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
签字
委托人本人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和地点。如果委托人无法亲自签字,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签字,代理人需要在律师委托书上签字,并注明代理日期。
受托律师也需要在律师委托书上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
签字需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并在签字处盖章。
提交和保管
签字完成后,将律师委托书的原件交给受托律师保管,并保留好复印件备查。
公证
根据需要,可以将律师委托书进行公证。公证应当在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提前签署和确认
为避免来回奔波,可以提前签署相关资料,但使用前需要与当事人再次确认并留存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视频方式或录像方式见证签署过程,确保签署者身份和签字过程的有效性。
格式
委托书应居中写标题,介绍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详细信息。
正文中要写清楚委托的事由和委托的权限。
结尾是当事人的签名和日期。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律师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