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市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点和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50%。
住院报销比例
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大病报销比例
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8000元以下部分报销17%,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建议:
异地就医前,建议先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报销。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