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天津集体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申请资格
对于天津本地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届生,需要与天津本地公司签订2年及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对于天津本地高职院校(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同样需要与天津本地公司签订2年及2年以上劳动合同。
对于外地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通常需要在天津工作并由公司提供落户服务。
对于外地院校高职院校(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只能申请居住证,并通过积分办理入户。
准备申请材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对于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需要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
对于大中专院校,需要院校学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
对于人才、劳动服务机构,需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件和单位介绍信。
提交申请
到单位或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对于应届生,可能需要通过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申请。
审核与批准
提交申请后,由民警审核并报所长或分局户政科批准后,设立集体户口。
办理落户手续
拿到准迁入证明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然后回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力资源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