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租车的时间计算方式如下:
租期小于1天
按1天收取车辆租金、基本保险费、增值服务费等费用。
租期超过1天
租期内整日的部分:按天收取车辆租金、基本保险费、增值服务费等费用。
租期内非整日的部分:
不足4小时(含4小时)的,按超时费标准计费,不再另计基本保险费、增值服务费。
4小时以上但不足24小时的,计1天租期,按天收取车辆租金、基本保险费、增值服务费等费用。
超时费用计算
不足4小时:按超时费标准计费,不再另计基本保险费、增值服务费。
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即24小时。
注意事项
租车时间以24小时为一个周期,不满24小时按一天计算。
延期归还车辆时,超时费用的计算规则是:不足4小时无需额外办理续租手续,但超出租车协议的使用时间会被计入总租期,相关费用需在归还车辆时一并支付。严重超期或未经允许续租,神州租车有权立即收回车辆,除正常租金外,还需支付违约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费用可能会因车型、车况、租期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租车前详细查看神州租车的租车合同和费用说明,以确保了解所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