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同意迁入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开具户籍证明
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申请迁入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签发《准迁证》
户政科审核通过后签发《准迁证》。
办理迁出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办理入户
最后,持迁移证到预迁入地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另外,请确保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您的迁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