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车船税的计算方法遵循以下标准:
乘用车
排量1.0升及以下的车辆,每辆车税费为120元。
排量超过1.0升至1.6升(含1.6升)的车辆,每辆车税费为300元。
排量超过1.6升至2.0升(含2.0升)的车辆,每辆车税费为360元。
排量超过2.0升至2.5升(含2.5升)的车辆,每辆车税费为660元。
排量超过2.5升至3.0升(含3.0升)的车辆,每辆车税费为1200元。
排量超过3.0升至4.0升(含4.0升)的车辆,每辆车税费为2400元。
排量超过4.0升的车辆,每辆车税费为3600元。
商用车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货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含)人以上)每辆车税费为480元。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每辆车税费为540元。
货车整备质量每吨税费为60元。
挂车整备质量每吨税费为30元。
其他车辆整备质量每吨税费为60元。
轮式专用机械车税费为60元。
摩托车
每辆车税费为6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2024年5月1日的数据提供的,具体税费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在缴纳车船税时,请参考最新的法规和当地税务局发布的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