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贿人不承认受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积极收集证据
收集与受贿行为相关的证据,包括行贿物品、财务记录、时间地点等。
审查受贿方是否有抵触或否定受贿的证据。
深入调查
通过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寻找确凿的证据来支持受贿行为的存在。
如果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有力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只能判定嫌疑人无罪。
法律程序
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并提交相关证据。
法院将对证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定罪处理。
面对拒绝配合的情况
如果受贿人拒绝配合调查,保持沉默或否认,调查人员应通过其他间接证据来证明其受贿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疑罪从无原则
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面对受贿人不承认的情况,关键在于收集和审查证据,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公正处理。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