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车祸赔偿金的计算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死亡赔偿金
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计算年限:一般情况按二十年计算。但如果受害人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
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计算方式: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算标准: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计算方式: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方式: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示例计算
假设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631元,受害人死亡时65岁:
死亡赔偿金= 43631元/年 × (20年 - (65岁 - 60岁)) = 43631元/年 × 15年 = 654465元
丧葬费= 43631元/年 ÷ 12个月 × 6个月 = 21815.5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假设有一子女,10岁):43631元/年 × (18年 - 10岁) = 43631元/年 × 8年 = 349048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假设为5万元
总赔偿金额 = 死亡赔偿金 + 丧葬费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654465元 + 21815.5元 + 349048元 + 5万元
= 1075328.5元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计算,实际赔偿金额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赔偿金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