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村合作社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住所使用证明;
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如适用)。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可以通过网上申办平台或直接到窗口提交。
等待审批
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领取《准予设立通知书》。
后续手续
办理税务登记,到税务局登记;
在银行开设基本户,并将基本户对公账户报告税务局;
如有需要,可能还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刻章等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最新信息。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