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筹建阶段
提交筹建申请书至县级主管部门。
准备相关资料,包括投资人资质、办公地点、董事监事名单等。
提交至拟设地所在区经贸局,并等待初审。
初审通过后,上报至市金融办复审。
开业条件
达到开业条件后,提交开业申请至县级主管部门。
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领取营业执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送资料。
注册手续
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准备申报文件,包括背景情况介绍、试点工作方案等。
提交至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
符合条件的公司,补充完善验资报告和营业场所验收合格后,获得同意函和备案文件。
办理营业执照后,正常开业。
股东要求
主发起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净资产、盈利记录等。
股东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且持股比例有限制。
运营模式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服务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客户群体。
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以股东出资作为资本金。
注意事项
在公司转让前,需检查公司债务、税收、经营状况等。
签订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
请确保遵循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因为政策和程序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