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税率:税率为1.2%。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 (1 - 减除比例) × 1.2%。
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
税率: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 × 税率。
特别提示
免税面积: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有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一个家庭只能对首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三无人员无免税面积。
计税交易价:纳入应税范围的房产,无论产权是否转移、变更,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不再变动。
适用对象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示例
假设一套独栋商品住宅的交易单价为3万元/平方米,面积为200平方米,且该家庭为首套房。
应税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 180平方米 = 20平方米。
计税交易单价:3万元/平方米。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20平方米 × 3万元/平方米 × (1 - 0.3) × 1.2% = 0.504万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