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办理暂住证,可以参照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
单位上班并提供住宿
由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等相关资料。
租房居住
由房屋出租人申报办理,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租房合同及房东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
居民家中留住
由户主申报办理,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及户主的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其他情况
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申报办理,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及《暂住人口申报办证代理卡》等相关资料。
所需材料总结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照片(一寸或二寸)若干张
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用工单位证明、社区居(村)委会证明等)
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居住登记。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委托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置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住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