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企业在利润表中反映其应负担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营业税(已取消)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3. 教育费附加
4. 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有)
5. 资源税(如有)
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增值税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而是单独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反映。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公式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 (营业税额 + 增值税 + 消费税) × 城建税税率 × 教育费附加税率 × 地方教育费税率。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单个月份可能因调整前期多计提的税金出现负数,但整个年度不应出现负数,调整上年多计提的税金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
期末时,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填列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费”项目,税金及附加填列在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项目。
请根据上述信息正确填写营业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