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车船税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车辆排量和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排量1.0升及以下的车辆:
每辆车税费为120元。
排量超过1.0升至1.6升(含1.6升)的车辆:
每辆车税费为300元。
排量超过1.6升至2.0升(含2.0升)的车辆:
每辆车税费为360元。
排量超过2.0升至2.5升(含2.5升)的车辆:
每辆车税费为660元。
排量超过2.5升至3.0升(含3.0升)的车辆:
每辆车税费为1200元。
排量超过3.0升至4.0升(含4.0升)的车辆:
每辆车税费为2400元。
排量超过4.0升的车辆:
每辆车税费为3600元。
此外,车船税的计算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车辆类型:如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不同类型车辆的税额标准不同。
使用性质:例如,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特殊情况:例如,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拖轮的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建议在缴纳车船税时,车主应参考最新的法规和当地税务局发布的具体通知,以确保税额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