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遗失后,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报告遗失
暂住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核心申请补办。
准备材料
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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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审核与缴费
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领取居住证
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补办暂住证的费用为工本费,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有些地区为20元。此外,居住证丢失后应尽快补办,以免影响居住证的正常使用和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