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申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需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若建设项目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则还需提交该规划。
方案审查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单位需按照审定的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工作;若不符合规划条件,则需修改后重新提交。
线上申报
业主单位可以通过浙江省投资在线3.0平台如实、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线上申报。平台审核通过后,会进行核发取证,最快24小时内完成发证。
核发取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受理,则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不符合规划条件,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进行修改。
提交其他必要材料
除了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文件,如立项批复、土地使用权证、建筑设计方案等。具体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建议:
建设单位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若在审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沟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加快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