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旨在改善城镇危旧住房条件和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民心工程。以下是改造棚户区的一般流程和考虑因素:
改造流程
前期准备
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审批。
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项目立项。
房屋拆迁
审核确认被拆迁人提供的产权依据和身份证。
测绘、评估,公示评估结果。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完成搬迁。
政府供地
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建设阶段
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规划许可。
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建设及管理。
验收阶段
房屋及涉及规划、消防、环保等管线工程的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分配与管理
私房按协议顺序分配选定房屋。
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
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奖励和补助。
改造方式
征收兴建(开发)型改造
适用于面积大、人口多、建筑破旧、功能不完善、设施老化、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棚户区。
通常涉及征收补偿、搬迁腾地、新建安置房或开发商品房。
兴建公共设施型改造
适用于受空间限制或规划控制,需要修建市政设施如道路、广场等的棚户区。
原房屋拆除后不能再建住宅。
自筹共建型改造
适用于建筑物整体情况较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外观破旧、功能不完善、居民生活环境差的棚户区。
由原居户单独出资或与单位或政府共同出资改造。
维修完善型改造
适用于建筑物尚好、无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但外观破旧、功能不完善、居民环境差的棚户区。
通常采取建筑物“穿衣戴帽”、公共设施完善配套的方法。
注意事项
改造计划需编制和审核,确保符合公共利益和可行性。
征询意见、办理手续,确保大部分房屋所有人和公房承租人都同意改造。
暂停办理,调查登记,禁止抢建、扩建、新建房屋。
征询方案、预签协议,确保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方案满意。
落实征收补偿费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加强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质量。
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棚户区历史形成的优点和潜力。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旨在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