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民航总局规定,乘坐飞机时携带化妆品有以下限制:
随身携带的化妆品
每种化妆品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每位旅客只能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且该袋子的总容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所有液体化妆品必须放在一个透明的、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以便安检人员进行检查。
托运的化妆品
如果化妆品总量超过1000毫升,或者每种化妆品超过100毫升但总容量不超过1000毫升,则需要办理托运手续。
托运行李中液体的总容量通常不得超过1升,且需要确保所有化妆品都装在透明、密封的塑料袋中。
建议
合理分装:为了确保顺利通过安检,建议将化妆品分装到多个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小瓶中,并放入一个总容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透明塑料袋中。
遵守规定:确保携带的化妆品符合民航总局的规定,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麻烦。
提前准备:在出发前检查化妆品的容量和数量,确保符合要求,避免在安检时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