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假释的程序如下:
提出假释建议
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及相关材料。
材料审查
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会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合议庭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特殊情况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假释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程序公开
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专业辩护
如果符合《刑法》第81条的规定,可以请专业的辩护律师与司法机关沟通,及时为服刑人员办理假释手续。
综上所述,犯人假释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监狱提出假释建议、法院审查材料、合议庭审理、裁定假释等步骤,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整个过程中,应当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