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犯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探视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介绍信。
探视者的本人身份证。
递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所在监狱或看守所。
等待同意与安排
监狱或看守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并在同意的情况下与探视者协商安排具体的探望时间。
遵守规定
探望犯人时需要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如:
辩护人和家属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应当在场监视。
特殊情况
如果是律师,需要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函,并在窗口办理完相关会见手续后,进入看守所的门禁系统会见。
对于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法院判决有特别规定的犯人,可能需要在法院起诉以获得探视权。
物品检查
人犯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以防违禁品带入看守所。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去看望犯人。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与监狱或看守所保持沟通,以确保探望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