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产假怎么算

芥末堆看教育 · 2024-12-28 07:41:06

根据最新的信息,广西的产假规定如下:

1. 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基本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如果生育的是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还可以增加产假50天。

4. 对于生育一孩、二孩和三孩的女职工,分别增加产假60天、70天和80天。

5. 男方可以享受护理假25天。

因此,综合以上规定,广西的产假时长如下:

一孩:98天基本产假 + 60天增加产假 = 158天

二孩:98天基本产假 + 70天增加产假 = 168天

三孩:98天基本产假 + 80天增加产假 = 178天

此外,如果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可以申请最长12个月的哺乳假。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提供的,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具体实施前咨询当地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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